http://www.libertytimes.com.tw/2010/new/jan/24/today-o7.htm
◎ 陳怡宏
元月十七日自由廣場刊登蕭泰雄先生一文,恐有誤引史料之疑。
首先,下關條約第五款「本約批准互換之後限二年之內,日本准中國讓與地方人民(引按:此指台灣住民)願遷居讓與地方之外者,任便變賣所有產業,退去界外。
但限滿之後尚未遷徙者,酌宜視為日本臣民…。」因此總督府於一八九五年的十一月十八日發布臺澎居民退去章程(漢譯名)規定:此次大清國割讓于大日本國之地方居民意欲遷徙該地域外者,本條約批准互換後限二年內准各將產業隨便變價而後退去…。很明顯的是,只要居住於該地方居民都有選擇國籍自由。
而一八九七年五月二日刊登於《臺灣新報》的〈臺民去就辦理紀要〉,特別說明五月八日欲成為日本臣民者,有幾個要項,其中重要的兩項為:
光緒二十一年(一八九五)四月十四日以前已經居住本島者,明治二十八年五月八日現住本島者。
並沒有以種族來區分是否可以有選擇國籍權,亦即並非「土著清國人(即平地平埔族人及高山原住民)才有選擇國籍之權利」。
所謂「土著清國人」,也是漢譯日文漢字而來,在日治初期的報紙上,對於台灣人都稱土人、土民,土著兩字日文的意思是生長居住於該地,又常住該地者,常住台灣的漢人當然是符合此類定義的人。
蕭文所引《漢譯臺灣臨時戶口調查記述報文》(一九一○出版)實為一九○五年臨時戶口調查之成果,其日文原文為《臨時臺灣戶口調查記述報文》(一九○八出版),已經是針對決定國籍後居住於台灣的人民進行調查,分為本島人、內地人、外國人。
其中本島人種族分為蒙古人種跟馬來人種,蒙古人種有閩族跟粵族,是從福建及廣東地方移民而來,馬來人種則有熟番及生番…。
日本調查時,其實是承襲清國時期標準,並稱熟番有不少是被驅逐或者是被同化,但被同化或通婚者當中到底佔了多少比例,並認同己為閩族與粵族,則無從得知。換言之,不能單從誤讀「土著清國人」這詞彙,就誤以為日本人統計的本島人都是平地平埔族人或高山原住民。
(作者為台灣大學歷史所博士生)